放大历史
当你们觉得自己不可一世的时候
世界才刚开始接受你们的幼稚
彭浩翔《青春梦工厂》后
06级的新生已经入校了。俗话说,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,在这里,作为一个老人,我想有必要向大家(特别是新生)对这个社团的历史作一个介绍。
放大影站作为放大影站今年是正式的第一年,但这不是说放大影站是个新社团。放大影站是民大为数不多的有着一定历史积累的社团。
当我2002年9月进入民大,就有电影社团了,那时候叫“爱影社”。对一个从海岛来的岛民而言,北京无疑是文化圣地,而每周末的放映活动一直是我了解其他文化和生活的一个渠道。
时间到了2005年9月,我大四,是我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。那时候我已经从一个对电影一无所知的影盲,逐渐喜欢并热爱上了电影。那时候我已经积累了几百张电影,于是和朋友在宿舍里做起了租碟的生意。说这是生意,因为那是涉及金钱的交易,但更本质来说(或是从我们的角度来说)要做生意不会大四再做,从我个人而言,我只想用租碟的钱再去买新碟,去在茫茫人海中间结识一些寂寞的心灵,一些同样被电影吸引的朋友。
那时候,我那小寝室,叫做“死磕影社”。
租碟的时候,老会有人问我们是不是会放电影,我们那时候总会笑笑说,我们是地下组织,没有那么好的条件。这时候,合伙的哥们想做社团了。(这个社团能有今天,能继续存在下去,这个哥们功不可没,我们称他为林总)。当时,我是不喜欢或者说是不想做社团的,我的理想“死磕影社”是个自由人的集合。我是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,名声于我无意义,我只想过自己的生活,不想去应付官场人士,不想每周被一个东西牵着走。(以后的经历确实证实我的这些预期,每周和学校打交道,磨教室,出海报,那时候心中也有过抱怨,真想撒手一放,但做了,总要把它做好,负责到底吧。期间的快乐也是很真诚的,出自内心的,毕竟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东西,没有人逼你,看着那些失常在自己脑海中的想法一个个实现,那种成就感的确是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所得不到的。)
这里说说林总,私密的事情就不说了,就说关于“死磕影社”的一些事情吧。我有时候会有一些想法,但只是些思绪罢了,最多成为文字,那也不过是些虚幻的,不存在东西。我想是我的想法能感动林总,于是他就像把那些虚幻的东西,做出来。我曾私下和他说过,我和他的合作绝对是最牛B的,当一个幻想家遇到一个实践家,那么就有一些东西被创造出来,那是人的本性。创造。
2005年10月,社团招新,“死磕影社”正式兼并“爱影社”成为民大唯一以电影为主旨的学生社团。那年的9月和10月对于我们是个美好的回忆,现在大二以上的民大人,应该会有这样一个印象,每晚走过民大7号楼的时候,会有一个窗口放着摇滚乐和校园民谣,会有人在那个窗口在路灯下淘碟聊天。
正如电影的台词一样“快乐总是短暂的。”后来,就发生了被流传于校园的所谓“死磕事件”。我听到过好些版本,在一年以后的今天,在事件已经从人们的口边消失的时候,作为一个当事人,把当时发生的写下来,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当局者迷,我总觉得我们没有错。
有一个流言是关于钱的问题。
就像我前面所言,我们一开始是租碟的,后来才做社团,一个衙门两块牌子的事情,我想在中国也不是什么稀罕事。对于社团会员,租碟的时候打个优惠,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,于是就传出了我们以做社团为名,挣钱为实的谣言。钱,确实是我所喜欢,但我们也明白,君子取财有道。我们时常是把租碟挣到的那些本钱(赚钱是要把本钱扣除的吧,那近千张的碟片就是几千块的投入,一开始就没想挣钱。)就投入到社团的运行了。当然这还是小事。
另外一个谣言就是“死磕”影社耍流氓事件了。这个影响比较大,并直接导致林总被开除学籍,那年他已经大四了。
我详细说一下这件事情。当然具体的场景已经记不清了,大概的氛围我至今无法忘记。
事情起因于2005年10月的某天晚上,民大7号楼的111寝室。那晚林总神秘的把我拉到他寝室,对我说了个想法,想来他也已经考虑很久,他说:
“赵导,我们租黄片怎么样?”